最高法警示:“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

来源:搜狐新闻 分类:科技
最高法警示:“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

未成年人之所以会接触毒品,跟他们的心理特点有很大关系,比如好奇心重、爱追求新鲜刺激、喜欢攀比炫富,还有受到影响而跟风从众。这些因素让他们容易染上毒瘾,随后通过各种方式去获取毒品来吸食。文|《财经》记者 王丽娜 编辑 | 苏琦

目前,涉及未成年人的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但这些案件的涉案物质种类五花八门,形态也各式各样。有些毒品被伪装成奶茶、巧克力或者电子烟等日用品,还有些被包装成声称能减肥、提神、增强性功能甚至暗示可以用于迷奸的药物。“上头电子烟”已经成为未成年人滥用药物的主要方式,烟油里添加的主要物质是依托咪酯。现在,依托咪酯的使用量已经超过了海洛因,位居第二位,成为滥用严重的毒品。6月25日,在“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防范未成年人药物滥用”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简称“最高法”)刑五庭庭长刘为波这样提到。

刘为波指出,近些年,中国的毒情形势在好转,但也在发生复杂的变化。涉及未成年人的新型毒品犯罪,从滥用种类来看,毒品滥用出现了明显的结构性变化,麻精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等新型毒品案件在增加,依托咪酯的使用量超过了海洛因,成为第二位滥用严重的毒品。“笑气”等未列入管制的成瘾性物质滥用问题也很突出,有些省份的情况甚至超过了毒品犯罪本身。从滥用主体来看,青少年已经成为新型毒品及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的主要群体,犯罪主体越来越年轻,滥用人群也越来越低龄化。

6月17日之前,国家禁毒办发布《关于将二氟乙咪酯等1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决定把二氟乙咪酯等16种物质纳入管制。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单叶骅介绍,这次增列的替来他明、二氟乙咪酯等16种物质,是在2025年以来监测发现的使用比较严重、流失风险较大的品种。其中,地下工厂非法制造的替来他明被大量加入到“上头电子烟”中供人吸食,滥用群体主要是青少年,成瘾性很强,社会危害很大,必须列管来防范和遏制滥用带来的危害。

同一天,最高法发布了10起相关典型案例。最高法表示,其中一个案件里,法院坚持依法严惩的原则,对有利用未成年人贩卖毒品和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等情节的两名被告人从重处罚,这个案例警告大家“上头电子烟”其实不是烟,而是毒,有力地震慑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毒品犯罪以及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毒品犯罪分子,切实加强了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毒品侵害的司法防线。依托咪酯作为一种新型毒品,借着“电子烟”的外壳,对涉世未深、阅历尚浅的未成年人具有很强的诱惑和欺骗性,很容易向未成年人群体传播,严重危害他们的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的涉毒情况多种多样。刘为波解释,未成年人涉毒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作为“消费”群体,因为好奇心强、追求刺激、喜欢攀比炫酷、受影响跟风从众等心理沾染毒品,最终形成瘾癖,通过各种渠道获取毒品吸食。二是作为犯罪对象,被引诱、教唆、欺骗甚至被强迫吸毒,变成受害者。三是作为犯罪主体,被不法分子利用、教唆参与毒品犯罪,成为不法分子实施毒品犯罪的“马仔”和工具。一些未成年人从受害者变成吸毒者,进而为了获取毒品等不法目的走上犯罪道路,甚至还会纠集身边的未成年人参与作案或者成为自己的犯罪对象。

此类犯罪带来的次生危害也很严重。犯罪分子利用麻精药品及未列管成瘾性物质的麻醉、镇静作用,实施强奸、猥亵等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经常发生。有的未成年被告人为获取吸毒的钱财,实施抢劫、盗窃等侵财类犯罪。还有一些未成年人吸食“笑气”等成瘾性物质后神志不清或行为失控,不仅个人身心健康受损害,还会危害公共安全。

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蔡金芳表示,从法院审理的案件来看,涉毒犯罪的未成年人作案时年龄小、学历低、很多是辍学人员,“以贩养吸”的情况占一定比例;贩卖、吸食新型毒品、右美沙芬等麻醉精神药品、笑气、愈美片等未列管的成瘾性物质占比较高;“零包贩毒”的情况也很多。涉案的未成年人往往因为好奇心强、追求刺激、喜欢炫酷或者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而接触、沾染毒品,有的存在不良交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