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史凭
四川苍溪中学校物理教师罗德根出任校办印刷厂厂长长达19年。他因被指控通过空壳企业账外走账侵吞324万余元利润,一审被以贪污罪、行贿罪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罗德根坚称印刷厂系个人承包,上缴管理费后利润应归己所有,但未被法院采纳。
罗德根对一审判决不服而提起上诉,家属及辩护人提出,关键证人旁听首轮庭审、申请调取庭审录音录像的请求被法院以技术故障为由拒绝。对此,一审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家属及辩护人并未申请过庭审录音录像;而二审法院相关人士则称,系统确有问题,运维公司正在修复中。
澎湃新闻从家属处了解到,广元中院今年3月27日在苍溪县法院首次二审开庭审理此案。因家属及辩护人发现部分一审定案证据并未在一审中随案移送、出示,法院决定重新调取证据后,将第二次开庭审理本案,定于7月10日进行。
罗德根
物理教师掌管学校印刷厂长达19年
苍溪中学校是川北地区的名校,也是四川首批重点中学之一。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国家勤工俭学政策的推动下,苍溪中学校创办了多家校办辅助企业,校印刷厂即为其中之一。工商资料显示,该印刷厂1984年以集体所有制校办工厂名义建立,1991年经审批转为全民所有制,2007年增资后营业执照又登记为集体所有制。产权性质的多次更迭,为日后的争议留下隐患。
2000年3月,36岁的物理教师罗德根被学校任命为印刷厂厂长、法定代表人。
一审判决书显示,2004年至2010年间,苍溪中学校与印刷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承包经营制”,责任书中特别注明了“由罗德根同志承包经营”的内容。双方约定,印刷厂需向学校缴纳承包款,职工工资按财政标准发放。
2008年,罗德根代表印刷厂与学校派驻的3名正式员工签署岗位责任合同书,约定全民职工不再参与企业管理与财务监管,不承担经营风险与法律责任。在罗德根看来,这份合同正是“个人承包”的有力证据:员工不担风险,盈亏最终由他自己承担。
罗德根家属表示,罗德根对印刷厂的业务非常用心,不仅承担苍溪中学校的日常作业本、试卷等文印任务,还积极拓展了不少市场,并购买机器设备扩大产能。
2013年至2018年,苍溪中学校与印刷厂续签的《协议》仍约定缴纳管理费、计发职工工资,但删除了“由罗德根同志承包经营”的表述。这一细节的文字改动,后来成为法庭上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
直至2019年7月,印刷厂停产停业,罗德根担任清算组长,最终核定设施设备及耗材折价129万余元,学校以此作为底价对外招标转让。印刷厂注销后,罗德根回到苍溪中学校继续任教。
被控侵吞印刷厂324万元利润获刑十年
2024年3月26日,苍溪县纪委“廉洁苍溪”发布的一份公告在当地教育系统引起震动:原四川省苍中印刷厂法定代表人罗德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接受监察调查。
公诉机关苍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起,罗德根安排远房侄女罗某某担任出纳,先后注册成立文印部、广告部两家“空壳企业”,将印刷厂的业务收入通过空壳企业开票走账,采取收入不入账、账外运转的方式,将利润转入个人账户。2009年12月至2019年6月,共计侵吞印刷厂利润324万余元。
检方认为,罗德根身为学校任命的厂长,代表学校行使管理职权,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构成贪污罪与行贿罪。
但罗德根始终不承认贪污罪的指控。在一审庭审中,罗德根辩称,印刷厂是他个人承包,自负盈亏,上缴管理费后的利润本应归自己所有。他认为2004年的目标责任书已经明确了个人承包关系,2008年与职工签订的合同进一步落实了“他个人担风险、其他人不监管”的模式,从2008年到2019年,本质都是个人承包。企业注销申请书中载明的“企业属集体或个人承包经营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