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7-Eleven起诉耐克运动鞋“橙绿红”配色侵权,发售日期也是7月11日来源:搜狐新闻 2026年07月06日 11:08 微信 微博 复制链接连锁便利店巨头7-Eleven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联邦法院对运动品牌耐克提起了诉讼。消息是从外媒处披露的。文章配图-1根据外媒的报道,近日,7-Eleven(Seven-Eleven Inc.)控告耐克公司(NYSE:NKE),指控耐克计划在7月11日推出的Air Max 95Big Bubble QS 2运动鞋(货号IR1944-102),鞋身上疑似照搬了7-Eleven标志性的橙、绿、红三色条纹设计。这款新鞋的发售日恰好是7-Eleven自家的“7-Eleven Day”以及“免费思乐冰日”。在7月6日记者提交稿件前,耐克公司并未对上述指控作出回应。引自外媒的消息称,这款有问题的运动鞋已在SNKRS APP(耐克官方的球鞋发售应用)的部分区域被撤下架。诉讼案的消息一出,也影响到了该鞋款的二级市场价格,有传闻称其价格已经暴涨了一倍有余。7-Eleven认为,耐克公司是有意通过模仿其三色商标,把鞋类产品与7-Eleven产生关联。耐克的误导性行为,以及7-Eleven三色商标的挪用,很可能让公众产生混淆,以至于误导消费者,让他们以为侵权鞋款有来源、赞助、代言或关联性。外媒提到,除了颜色相近和7月11日的发售日期相重之外,耐克还在鞋款中融入了与7-Eleven相同的零售元素,比如鞋垫上的商店货架图案,还有在官方产品描述中提及的“走到街角商店”。这家零售连锁企业表示,在提起诉讼之前,他们已“多次”尝试与耐克沟通解决。但根据诉讼文件所述,耐克公司在面对7-Eleven的权利时,表现出了冷漠和恶意无视。基于这些,7-Eleven向法院申请禁止耐克继续“分销、营销或销售”这双鞋,并同时要求耐克向该连锁店支付赔偿金和诉讼费用。据了解,7-Eleven品牌诞生在美国,其前身可追溯至1927年创办的南大陆制冰公司,1946年因为营业时段为每日早上7点至晚上11点而正式更名为现名,被视为美国便利店行业的先驱。1973年,伊藤洋华堂获得了7-Eleven日本的特许经营权,参与创建York Seven(也就是现在的7-Eleven Japan),1974年在东京丰洲开设了日本第一家便利店。此后,日本7-Eleven对美国模式进行了彻底的本土化调整。1991年,日本7-Eleven收购了美国南方公司70%的股份;到了2005年,美国母公司被完全收购,7-Eleven的全球总部实际上由日本控制,归属于柒和伊控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