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邱延波
厕所终究不是餐厅。
7月4日,一位来自武汉的旅客在长沙岳麓山景区观光长廊附近的公共厕所里,拍到了一位保洁员坐在地上、紧挨着马桶和小便池用餐的画面,饭菜就摆在地面。当晚,她将图文发布到社交网络,迅速引发热议。
许多网友立刻开始批评景区。
但接着,事情有了“反转”。
景区透露,专门的休息室就在旁边,只需步行两分钟,里面有空调、饮水。保洁员本人也在景区发布的视频中现身,解释当天是周六,游客众多,她刚吃上两口饭就得外出查看地面,担心积水导致小朋友滑倒,因此就近在厕所用餐。网友的态度随之转变,许多人称赞景区回应迅速,也赞扬了保洁员的尽职尽责,场面看似和谐。
不过,问题在于:一个拥有休息室的保洁员,为何偏偏“选择”蹲在厕所地上用餐?比起“她到底有没有休息室”这个问题,或许后者更值得深入探讨。
岳麓山的休息驿站宽敞整洁,空调、应急物品、饮用水一应俱全,从公共厕所步行过去正常需要两分钟。两分钟的时间,她却没有动身。
保洁员表示:“刚吃两口饭就得出去查看地面,怕小朋友滑倒,所以干脆就近吃。”听起来很暖心。但细究之下:一个人的责任心,需要积累到何种程度,才会让她觉得离开岗位两分钟去吃口饭就是种冒险?
“自愿”的奉献,往往最缺乏自由。
我们似乎太习惯于赞美劳动者的“自觉”了。外卖骑手“自愿”超速,保洁员“自愿”在厕所用餐,护士“自愿”憋尿不上厕所——这些“自愿”都被粉饰成“敬业精神”,写入先进事迹报告,领导在台上念诵,台下鼓掌。
但这些“自愿”背后,可能藏着人手不足:一个人负责一大片区域,离开了就无人看管;可能是考核严苛:地面有水被投诉就要受罚;也可能是没有替补:你一旦离开,出了事就要由你承担全部责任。
当制度把所有风险都压在一个人身上,她自然会“自愿”牺牲自己。
岳麓山这次事件的奇特之处在于:它正好拥有休息室,因此成为了一个“成功反转”的典型案例。
但放眼全国,又有多少景区、商场、地铁站、写字楼的保洁员根本没有像样的休息室?媒体此前报道过,武汉一间高档写字楼里,保洁员的饮水杯就放在厕所洗手台上,工作服随意挂在隔间门后;不少高校的保洁员,也只能在厕所隔间或楼梯间匆忙解决餐食。在“在厕所吃饭”这件事上,岳麓山的保洁员反而是少数人“有得选”的对象。
《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权,其核心在于确保劳动者有时间恢复体力、处理个人事务以及享受生活。
但保洁岗位的替代性太强,强到没人愿意为休息权发声。当一个人维权的代价可能是失去工作,纸面上的“法定权利”就只能在纸上停留。
事件发生后,景区那句“她是我们的优秀员工”,被频频提及。大家都明白这是褒奖之词。但“优秀员工”四个字,在无形中把“不敢休息”包装成了个人美德。
别再用“优秀员工”来掩盖背后的问题。与其发文表彰她在厕所用餐的行为,不如承认:一个连安心吃顿午饭都要“见缝插针”的岗位,本身就缺乏尊严。
让《劳动法》从纸面走向现实,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离开岗位两分钟,安稳吃上一口热饭,这才是他们最基础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