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其实只是税收体系里的一分子,严格界定下,14亿人口中几乎无人能免于缴纳税款。
坊间流传着一种说法——我国个税纳税人不足1亿人——初次听闻常有困惑:14亿之众,仅靠区区少数人支撑税收运转,这经济模型怎会平衡?
但若将“个税系统登记者”与“实际税负承担者”这两个概念分开审视,一切便豁然开朗:我国的税收大厦,从来不是依靠个税作为主要支柱,其根基乃建立在间接税(尤其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消费税等构成的庞大“税基”之上。
同时,国家财政来源并不仅限于个税,还囊括了企业所得税、各类流转税以及非税收入等多个组成部分。
从这个角度观察,个税更像扮演着“财富再分配调节器”的角色,而非“财政核心引擎”。
当前政策明确,个税起征点(基本减除费用)设定为每月5000元,叠加专项扣除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覆盖子女教育、老人赡养、房贷利息或房租支出等情形),众多中低收入群体的综合所得计算结果为“应纳税额≤0”,实际无需缴税或是缴纳极少量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在通报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相关数据时点明:在申报综合所得的人群里,无需缴纳税款者占比逾七成;余下不足三成实际纳税者中,多数属于最低税率档次(3%),纳税额也相对有限;再者,高收入群体虽占比不高——例如年收入突破100万元者仅占申报人数的1%,但这部分人群贡献的个税却占据全部个税总额的五成以上,前10%人群纳税贡献比例更为突出。
由此推论:能够持续在“个税申报表”上产生纳税行为的人,数量级确实要小得多,并非接近14亿人口规模。
因而,“不足1亿人缴纳个税”的说法,若意在提示“个税影响范围有限”是对的;若将其曲解为“纳税者只是这点人数”,则极易低估整体财政结构的真实规模。
不妨以财政部公布的2023年数据作参照,将具体收支状况陈述如下。
2023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21678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达到181129亿元。个税收入具体为多少呢?
计算其占税收收入比例(以约18.1万亿为基数):
换言之:个税收入大约占整体税收的8%左右,而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及相关货物劳务税(间接税)才是财政收支的“大头”。部分分析也指出四大税种合计贡献税收约七八成,以此说明税收集中度特点。
这便是核心所在:驱动国家机器运转的财政资源,主要并非源自“个人直接申报的个税”,而是来自企业经营活动与消费环节中频繁发生的交易环节里征收的流转税及企业盈利税。
不少人持有“我不缴纳个税 = 我未承担税收”的错误观念。此想法亟待修正,凡购买商品、享受服务者,几乎都参与了税收贡献——因为商品与服务价格中常常已经包含增值税要素,并且部分商品价格反映了消费税(如成品油、烟酒、小汽车等特定产品)。
增值税运作机制相当直观:
这也解释了为何多国(特别是以增值税为主要税源的国家)呈现一种看似矛盾的现象:“直接纳税者群体看似狭窄,但税负渗透范围极广”——间接税的特性在于“税源嵌入交易活动”,并非以个人工资收入作为单一监测对象。
再观察企业所得税:2023年该项收入规模约为4.11万亿元,位列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种。
企业利润无从凭空产生,其来源于产品与服务销售价格与生产成本的差额;而所谓“价差”本质上是社会整体生产与消费循环链条的构成部分。企业所得税实际上是对“组织化生产成果”的分享:
不必将“企业税与个人税”看作两个孤立的领域:二者同根同源,皆来自国民经济的整体蛋糕——GDP在初次分配与再分配过程中,逐步汇聚至国家财政账户。
除此之外,尚有非税收入构成。
2023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达35655亿元。官方资料清晰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收入+非税收入;非税项目涵盖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所得等。
此类收入自然存在合理边界,不能无限扩张,但它阐明:国家可支配的“常规财力”构成中,包含了除税收外的多种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