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 樊巍 胡雨薇】7月8日上午,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发布了一份《菲律宾南海领土主张的历史法理批判》报告(下称《报告》)。《环球时报》记者了解到,该报告是由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牵头,集合了中国历史研究院、武汉大学、南京大学等国内多所院校及智库的历史学与国际法等多领域专家共同完成的。报告系统梳理了菲律宾提出领土主张的历史脉络,精准剖析了菲方在南海的所谓主张逻辑,有力驳斥了其虚构的叙事,可看作是针对菲南海非法主张的一份深度解读材料。参与报告编撰的专家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菲律宾企图将其领土范围无故扩张至黄岩岛与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一系列借口,内部存在明显矛盾。无论从历史角度还是法律层面来看,菲律宾的这些非法主张都极难站得住脚。
报告深入分析了菲方在南海领土扩张上的做法
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徐贺云研究员向《环球时报》记者介绍,菲律宾领土的划界方式颇为特别,是由殖民时期的三个历史性条约共同界定的。这三个条约分别是:1898年美国与西班牙签订的《美西巴黎条约》、1900年美国与西班牙签订的《美西华盛顿条约》,以及1930年美国与英国签订的《关于划定英属北婆罗洲与美属菲律宾之间的边界条约》。依据这三个条约,菲律宾领土的北界为北纬20度,西部界限为东经118度。中国黄岩岛以及南沙群岛等南海诸岛,均不在此条约所划定的菲律宾领土范围内。不仅如此,菲律宾北部的巴坦群岛同样不包含在三个条约所确定的菲律宾领土范围之内。
报告显示,菲律宾在南海的领土扩张行为始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菲方先后通过发布占岛公告和总统令、修改宪法、颁布法令等途径,以“地理邻近”、“先占”、“条约边界”等理由不断变化,持续对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以及黄岩岛提出领土主张,显露其超越国际条约约束、扩张领土的意图。
其中,菲律宾对黄岩岛的主权声索始于对中国所批准的国际业余无线电运动的干扰。1997年,国际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联队 第三次登岛时遭遇菲律宾方面干扰,此举立即引发中国方面的强烈反对。此后,为寻求黄岩岛主权,菲律宾一方面声称黄岩岛位于本国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范围内,另一方面企图通过长期管理黄岩岛及周边海域来实现主权主张,包含了传统渔业利用、避风活动、海洋科研、军事靶场使用、灯塔运营,以及打击走私和非法捕捞等行为。近年来,菲律宾态度转变,不再像2012年后所声称的那样不依据“国际条约界限”提出黄岩岛主权主张,反而开始对“国际条约界限”进行灵活解释。
菲律宾在南沙群岛的领土主张也运用了类似的策略。报告明确,菲律宾对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主权声索始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1971年7月10日,时任菲律宾总统马科斯发表声明,正式对中国部分南沙群岛岛礁提出主权要求。菲律宾陆续派遣武装力量,控制了南沙群岛的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南钥岛、北子岛、西月岛、双黄沙洲、司令礁等岛礁。
报告进一步指出,菲律宾先是根据地理邻近原则对南沙群岛部分岛礁提出主权要求。1971年7月,菲律宾总统马科斯声称,南沙群岛部分岛礁靠近菲律宾,“在其200海里经济区的范围内”,因此应划归菲律宾管辖,并强调这些岛礁具有国防与安全价值,必须反对中国对太平岛等岛礁的占有。
菲律宾还试图以接替盟国“托管”的身份行使对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主权。甚至提出声称二战后对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实施了“先占”。例如,1971年菲律宾政府公报称,菲律宾公民托马斯·克洛马从1947年至1950年期间对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实施了勘探并宣布占领。菲律宾宣称,这些岛礁是“无主地”,可根据国际法所接受的主张方式加以主权主张,包括采取占领和有效治理。
“菲律宾所谓‘邻近’的主张在国际法条上完全没有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