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广泛传播一段“甘南文旅局长现场解决游客问题”的短视频,收获了超乎寻常的点赞。7月4日,甘南州发生因组团社与地接社团款纠纷引发的游客滞留事件。甘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马文涛迅速响应,亲赴现场,不仅妥善安排了35名滞留游客的后续行程,还自费邀请他们品尝当地特色手抓羊肉。那句掷地有声的“碰到我手里,我就到场解决”,充分展现了这位基层文旅局长的务实工作作风,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点赞声中,我们仍需冷静分析:局长的“手抓羊肉”确实温暖了游客的心,但团款纠纷的核心矛盾得到化解了吗?未来,类似的游客滞留事件能否避免再次发生?
一、事件回溯:35名游客为何被困街头?
事情的来龙去脉并不复杂。一家位于北京的组团社,将35名游客交给兰州的地接社负责接待。然而,组团社未能按时向地接社支付团款,带队导游便采取让游客滞留的方式施压。游客无奈之下只能报警求助。
接到相关消息后,马文涛局长立刻赶往现场。在摸清情况后,他对地接社导游强调:“咱们都是甘肃人,不论和北京旅行社存在何种摩擦,只要游客被带出来,就必须想尽一切办法确保行程顺利进行。”接着,他向游客表达歉意,承诺请客吃饭,并额外赠送一处景点游览作为补偿。事后在接受采访时,他坦言:“碰到我手里,我就到场解决。”
一场可能引发负面舆情的事件,就这样被这位局长的真诚与担当化于无形。
二、点赞背后,三个问题亟待关注
问题一:团款纠纷的深层矛盾尚未根除
局长的现场处置确实及时有效,但北京组团社拖欠兰州地接社团款的问题并未因此得到解决。组团社与地接社之间的资金信任危机,是旅游行业长期存在的结构性难题。只要这个问题不解决,类似的游客滞留事件仍将时有发生。
问题二:导游为何成了“替罪羊”?
在此事件中,导游采取了让游客滞留的极端做法。但问题的根源并不在于导游本人——导游夹在组团社和地接社之间,拿不到团款就无法履行接待义务。现实中,导游往往成为矛盾的直接承受者和舆论的靶子。尽管监管部门已明确要求“不得要求导游垫付团款、承担接待费用”,但在执行层面仍存在明显差距。
问题三:“不合理低价游”是问题的根本诱因
绝大多数甩团、滞留事件,与“零团费”“负团费”模式紧密相连。旅行社以远低于成本的价格招揽游客,再通过购物回扣等方式牟利。一旦游客消费未达预期,上下游团款结算出现分歧,游客就可能面临被甩团、滞留的风险。此次事件中,北京组团社未向兰州地接社支付团款,具体原因尚不明确,但很可能就是这条畸形利益链条断裂的典型表现。
三、从“临时补救”到“长效治理”,何去何从?
1. 2026版旅游合同提供新选择
自2026年3月31日起,新版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新版合同明确:因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原因造成违约的,游客可直接向其主张权利。这为游客维权提供了更直接的法律支撑。此外,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接到投诉后的受理时限已从5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显著提升了响应效率。
2.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是“安全网”
根据相关规定,经营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必须存入20万元质量保证金。当旅行社因违反合同约定导致游客滞留而产生必要费用时,文旅主管部门可依法动用质量保证金进行赔偿或垫付,为游客的最终赔付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3. 专项整治行动正在深入开展
2026年,多地持续推进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兰州市文旅局近期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旅行社因“要求导游垫付团队接待费用及收取人头费”被依法查处。专项整治行动明确将“不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合作商费用和导游劳动报酬,或要求导游垫付接待费用”列为重点打击对象。
4. 建立团款支付监管机制势在必行
当前的团款支付主要依赖旅行社之间的商业信用,缺乏有效的第三方监管。未来可探索建立团款支付监管机制,以切实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