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
本报告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或“《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编制。本报告所引述的上述文件内容和信息,华泰联合证券未予独立核实,亦不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本报告非投资建议,投资者应独立判断事项,不得以本报告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承诺或陈述的依据。无论何种情况,华泰联合证券对投资者基于本报告采取行动不承担法律责任。
作为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持续关注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权益的重大事由。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以及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现将本次可转债临时重大事项汇报如下:
一、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及有关事项,已获公司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56号),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平价发行。发行总额计人民币15.00亿元,减去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8,133.64万元。截至2025年9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全额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此进行审验,并于同年9月25日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5-5号)。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240号)许可,公司发行的1,5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流通,证券简称设为“应流转债”,证券代码定名为“113697”。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此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能够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该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发行张数为15,000,000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以面值出售,每张100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有效期6年,自2025年9月19日起至2031年9月18日(遇到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顺延期间付息不计额外利息)。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按年递增,第一年0.10%,第二年0.3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