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对日实施出口管制!商务部回应来源:搜狐新闻 2026年07月02日 16:11 微信 微博 复制链接商务部发言人就针对日方的出口管制措施接受媒体询问 问:2026年6月29日,商务部对外公布了管控名单及关注名单,请问决策考量是什么?答:2026年2月24日,中方已将三菱造船株式会社等20家日本实体纳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将斯巴鲁株式会社等20家日本实体列入关注名单,此举意在遏制日本“再军事化”与拥核倾向。但遗憾的是,日方并未有所悔改,反而沿着错误道路不断迈进,积极推动“新型军国主义”,加速“再军事化”进程,部署进攻性武器,并在境外发射进攻型导弹。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规定,中方作出如下决定: 一、将防卫研究所等20家参与增强日本军事实力的日本实体纳入管控名单。名单公布后,采取的管控措施主要有两方面:其一,禁止出口经营者向上述实体出口两用物项。其二,禁止境外组织和个人将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上述实体。所有正在执行的相关业务须即刻中止。二、将三井E&S株式会社等20家无法核实两用物项最终用户及最终用途的日本实体纳入关注名单。名单生效后,出口经营者若想向上述实体出口两用物项,不可申请通用许可,也不得以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取出口许可;申请单项许可时,必须提交针对列入关注名单实体的风险评估报告,同时出具不将两用物项用于任何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用途的书面保证。单项许可的审批时限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限制。商务部将对关注名单中实体的两用物项出口执行更为严格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审核,涉及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以及各类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其他最终用户用途的出口一律不予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列入关注名单的实体履行配合核查义务的,可申请移出关注名单。商务部经核实后,可将其从关注名单中移除。中方这一系列措施完全正当合理合法,意图坚决阻止日本“新型军国主义”的进一步扩张。我们希望日方能幡然悔悟,修正错误行为,真正反思并回归正确方向。中方依据法律进行的列单行动仅针对少数日本实体,相关管控措施限于两用物项,不会干扰中日正常经贸往来,诚信守法的日本实体无需过度担忧。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27号 公布将20家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出于维护国家安全与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的考虑,决定将防卫研究所等20家参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日本实体纳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并实施下列措施: 一、禁止出口经营者向上述20家实体出口两用物项,禁止境外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上述20家实体;所有正在开展的相关活动务必即刻停止。二、特殊情况下如需出口,出口经营者须向商务部提出申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商务部 2026年6月29日 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2026年6月29日) 1. 防卫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for Defense Studies) 地址:日本东京都新宿区市谷本村町5番1号 邮编:162-8808 2. 陆上装备研究所(Ground Systems Research Center) 地址:日本神奈川县相模原市中央区渊野边2-9-54 邮编:252-0206 3. 舰艇装备研究所(Naval Systems Research Center) 地址:日本东京都目黑区中目黑2-2-1 邮编:153-0061 4. 航空装备研究所(Air Systems Research Center) 地址:日本东京都立川市荣町1-2-10 邮编: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