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秦汉以降,国内墓葬题榜刻记的习俗绵延不绝。早在东汉年间,地上立碑刻志已成风尚,地下则流行埋葬买地券、铭文砖等物。东汉末年,曹操颁令禁止厚葬立碑,魏晋时期的统治者大多遵循先例,借“禁碑令”推动自上而下的丧葬制度改革,致令墓中埋藏铭文砖的风气在薄葬理念下愈演愈烈。这些铭文砖内容丰富多样,大致可归纳为四类:一是带制造或埋葬时间的纪年款;二是以工匠作记录为主的纪事款;三是刊刻丧葬吉祥话语的吉语款;四是载明墓主信息的墓志款。其中,墓志款的铭文砖因与墓葬及墓主紧密相连,显得尤为特别,备受瞩目。通过对各类铭文砖跨时期、跨地域的特质分析,能更深入地解读其所蕴含的社会及丧葬文化信息。
两晋墓志类铭文砖的形制与内容
国内古代墓葬出土的铭文砖多已汇编成册,诸如《中国砖铭全集》《中国古代砖刻铭文集》《河洛墓刻拾零》《洛阳出土石刻时地记》《汉魏六朝墓砖铭文辑录校释》《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等专集,再加上近年考古简报和报告揭示的新发现,两晋时期的铭文砖数量已逾两千块,其中墓志类的占比较大。据形制划分,这些铭文砖主要有阴刻与模印两种样式。
阴刻型铭文砖多以普通墓砖为原料,呈长方、扇形或楔形,常直接在砖坯或烧成砖上刻字。字体涵盖隶书、楷书和草书等多体。例如,洛阳孟津出土的“张胜砖”,长方形,正面阴刻“元康二年正月十六日汝南张胜年四十五下地”,反面阴刻“关部曲将燕国孙龙妻”,详载了墓主的籍贯、姓名、寿龄、葬期、身份及配偶姓名官职(图一,1)。再如洛阳地区发现西晋“李钱妻砖”,扇形,经刻痕推断,当是先刻砖坯再烧成,仅一面刻铭,字为楷书:“大安三年四月四日军司马李钱妻侯年廿居左鼓吹署中南头第二巷姓李”,载明与墓主密切相关的资料(图一,2)。
模印型铭文砖,多在砖的两侧或两端以模印阳文方式刊刻,部分砖上还装饰纹样。字体以隶书、楷书为主,亦有反书。此类墓志砖如湖北黄梅县松林咀西晋纪年墓出土的多方砖,皆为长方形,侧面模印阳文,文字为“元康四年九月大岁甲寅晋故中郎汝南冯氏造”(图二,1)。从铭文内容看,墓主“冯氏”系汝南人士,曾任西晋中郎。“汝南”在西晋时属今河南省东南部,故推断墓主应是迁居湖北。此类砖一墓多块且铭文相同,显然是墓主家在造墓时指定制砖窑场模印的。又如浙江杭州萧山老虎洞遗址南朝墓出土的铭文砖,长方形,侧面模印“宋景平元年太岁癸亥七月许作”“会稽永兴西乡相藏里许督自书之”等,记录了墓主籍贯、姓名等(图二,2)。此墓出土的“许督”铭文砖,据内容系墓主生前自书,应为预制的随葬品。
另有墓志砖同时记载其他信息。如浙江余姚太康八年西晋墓出土的铭文砖,长方形。正面横向模印“会稽孝廉晋故郎中周君都船君子也”,载有墓主周君的籍贯、官职、姓氏、身份。侧面竖写“太康八年八月已亥朔工张士所作”,记有制砖时间与工匠名姓(图二,3)。此砖兼具墓志与纪事双重性质。
图二 模印墓志类铭文砖标本
1.湖北黄梅县松林咀西晋纪年墓M1出土 2.杭州萧山老虎洞遗址南朝墓M1出土 3.浙江余姚西晋太康八年墓出土
两型墓志类铭文砖的特征差异
考古资料显示,两晋时墓志类铭文砖主要有阴刻与模印两形制,同一墓葬中基本只见一种形制的砖,两型在诸多方面差异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制作工艺不同。两型砖都以陶制小砖为基底,阴刻型直接在砖的正反面阴刻文字,较为省便,在形制、字体设计上灵活多变。模印型则在砖侧面模印铭文,因而必须制作专用模具,成本相对较高。
时空分布不均。初步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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