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财政部联合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宣布自2026年9月1日起,重新对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等先前免征消费税的电池产品施以阶梯式征税。此项决策宣告了实行逾十年的电动汽车锂离子电池消费税免征政策正式终结。
今年6月,《第一财经》刊文提及,“油电同权”的汽车税收制度改革已提上议程,探讨过以车重、续航里程为税基,同时亦涵盖新能源车电池消费税。依据现行税法,电池须缴纳消费税(税率为4%),但电动汽车使用的锂离子蓄电池享有免税特权。
2015年1月末,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公告》,将电池纳入消费税征管范畴,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税率统一为4%。其中,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俗称“氢镍电池”或“镍氢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及全钒液流电池获得免税资格。
有业内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剖析,当初国内电池产业尚在培育阶段,免税政策旨在推动产业绿色化进程。时过境迁十余载,中国锂电池产业已居全球前列,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已超60%,适时调整政策有利于优化税收杠杆的精准性。有关方面早已着手研究“油电同权”的汽车税收体系改革,其中涉及新能源车电池消费税的问题。
公告细节显示,调整策略将分门别类、逐步推进。从2026年9月1日起,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的税率定为2%;到2027年9月1日,税率将调升至4%。光伏电池的调整将延后一年进行,从2027年4月1日起征收2%税率,并计划在2028年4月1日将税率提升为4%。
此外,部分新型电池产品在一定期限内保持免税状态。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将继续享受免税待遇。
江西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的高琳教授向《第一财经》阐释,此次针对不同电池种类实施差异化税率调整,一方面力促电动汽车行业均等税收负担,另一方面持续发挥税收政策的产业引导职能。得益于电动汽车渗透率的显著增长,中国已跃居全球最大的锂离子电池制造和消费国,技术成熟、应用广泛、产业链完备,对锂离子电池率先征税,反映了国家在规范电动汽车行业税收负担方面的考量。与此同时,对于尚未大规模量产的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前沿电池技术,给予免税期作为支持,凸显了税收政策对新兴产业的扶持。
某证券分析家指出,市场对锂电池征收消费税早已有所预料,行业预计影响不大。锂电池电芯成本介于0.35元/Wh至0.4元/Wh,2%税率意味着影响约在0.007元/Wh至0.008元/Wh;2%至4%的税率变动将对应碳酸锂价格增长1.2万元/吨至2.5万元/吨。尽管碳酸锂价格稳步攀升,订单仍供不应求,此类未来税费影响预计有限。
对于终端消费者,影响同样微乎其微——2%至4%的税率仅使单车成本增加数百元,远逊于此前锂价剧烈波动造成的成本冲击。
更深层次的启示在于政策导向——伴随“油电同权”改革从讨论进入执行阶段,新能源汽车行业正全面迈入市场主导的新阶段。
电池消费税的调整并非孤立事件。今年至今,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体系正逐步缩减。
今年1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由全额免征调整为减半征收,新税率定为5%,单台车减税额度上限为1.5万元。7月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发布公告,决定自2027年1月1日起,终止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不再对纯电动商用车辆、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及燃料汽车提供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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