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这天
“16岁女生服刑期发现漏罪被判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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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刑事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出生于2004年,因犯下非法拘禁罪和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另外还要缴纳罚金。法院查明,她之前因犯有强迫卖淫罪、抢劫罪、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罪,已经正在服刑。因此,法院决定将这些罪行合并执行,总共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判决书详细记载:2020年7月,年满16岁的陈某,因日常琐事,和他人一起将被害人某甲关押在宾馆,持续的时间超过四十个小时。期间,她多次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和辱骂,还逼迫对方向家人索要钱财。经过专业鉴定,确认被害人体伤为轻微伤。法院审理后认定,陈某的行为分别触犯了非法拘禁罪和抢劫罪。由于犯罪时陈某属于未成年人,并且表现出坦白、认罪认罚的态度,法院依法给予了从轻或减轻的处罚。但考虑到她在共同犯罪中扮演了主要角色,是主犯,而且是在服刑期间发现的新罪,法院依法实施了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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