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几个设区市如淮安、无锡、南通、高邮的不少单位都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规范。原先那些带"处"字样的机构,全都改成了"科"。原本叫"科"的则改称"股",机构的领导职务也跟着同步调整。淮安这边情况是,商务局的综合处就变成综合科,财务处变财务科,原来处长副处长这些头衔也相应换成科长副科长。
这种调整并非江苏首创。早在2020年江西南昌就发文明确,市里的机关单位科级内设机构不能叫"处",要"打掉虚名,回归法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规都有规定,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名称要和机关层级对应。像设区的地级市,部门下面都应该叫"科",比如某某市某某局某某科。中央编办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和规范化命名的文件里,也反复强调机构名称要体现行政规格,不能随便往上提级或者乱用叫法。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超指出,机构名称代表公权力,要是随便拔高叫法,容易让人搞混行政层级,影响政府组织严肃性。这种"虚高"的名称违反了行政组织法里"职权法定、机构法定"的原则。
彭超分析说,机构名称"通货膨胀"现象是怎么来的呢?主要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那次机构改革中,有些地方把机构规格喊得高了一些。虽然后来在人员编制上给纠正了,但"拔高一级称呼"的习惯给保留下来了。他又提到,长期以来机构编制部门检查时好像是重实体编制轻形式名称,导致不规范叫法就这么固下来了。
中部省份一位县政府工作人员坦言,现实中确实有些地方觉得"名头响亮有面子",也有单位是为了招商引资或者对接业务等考虑,学着上级机关那样叫。这次叫法规范化整治,给各级政府传递一个明确信息:机构编制的红线不光是人员编制和规格,名称牌子也是硬杠杠,任何变通都行不通。
彭超认为,机构名称回归标准叫法,目的是要建立权责分明、分工合理、运转顺畅的政府组织架构。他建议,借这个机会把职务职级、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治理文化等一系列深层次改革联动起来,构建起权责清晰、高效运转、真抓实干、为民服务的现代基层政府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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