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凌晨出没!深圳交警:郑某维、潘某熙、陈某锋、苏某君,行拘!

来源:搜狐新闻 分类:体育
团伙凌晨出没!深圳交警:郑某维、潘某熙、陈某锋、苏某君,行拘!

想象一下——轰~轰~轰~ 嗡~嗡~嗡~ 夜深人静当你准备入睡时 外面轰鸣的车声总是让人心烦 外面的声响确实震耳欲聋 是的,深夜“炸街“仔又出来活动了!

有些车主认为这样的声音很酷 想借机展示他们的“速度与激情“ 可这样的做法 真是扰人清静!

近期,深圳多人因此事被查 凌晨组队“炸街” 交警迅速行动 最近,福田交警收到了多名市民的投诉,反映福强路沿线车辆发出巨大声响,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休息。接警后,警方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经过分析追踪,发现了一个由郑某维、潘某熙、陈某锋、苏某君四人组成的“炸街”团伙。

这个团伙分别驾驶车辆在0时至3时许于福田区国花路、桂花路、金田路、福强路结队行驶,途中经过多个居民区、城中村、学校,车辆排气管发出巨大噪音,极大地扰乱了居民的正常生活。

警方采用多角度取证的方式,全面地固定了该团伙的违法证据。经鉴定,四辆车的排气系统都经过改动,福田交警在扣车场利用分贝仪进行实地噪音测试,结果显示冷启动及怠速、油门踩到底时的声音都超过了正常的噪音范围。

通过监控回溯,警方找到了四名团伙成员,发现他们明知车辆排气声响巨大,仍然坚持深夜聚集行驶,已经构成了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警方依法进行处罚 四人遭行政拘留 在掌握了确凿证据后,福田交警根据扰乱公共秩序的法律条款对该团伙的 four名成员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四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表示愿意认错认罚,并提交了悔过书。

深圳交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严查各类车辆违法行为 针对车辆非法改装、轰鸣扰民、追逐竞速等问题进行整治 有人因为热爱才改装车辆?

有人因为追求时尚才去“炸街“?

这些行为是绝对要不得的!

“炸街”扰民,车辆非法改装,都将受到处罚!

大件事君要提醒大家 关于汽车加速时的噪音 是有明确规定的!

对机动车进行非法改装 导致声浪扰民 该类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具体处罚措施有哪些?

👇 一、针对动力和灯光的改装 1、改变进气、排气结构 单排气管改成双排气管;加大进气、排气管的直径等。

2、增强动力性能 加装涡轮增压器、增加电力驱动等手段改变车辆的动力参数。

3、改装车灯 加装增光器(俗称“火牛”)、更换氙气大灯等。

针对上述非法改装行为,《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有明确规定,驾驶安装不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或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车辆将被扣留,要求清除违法状态,收缴违法装置,车辆所有人将面临2000元罚款;非法改装单位或个人将面临10000元罚款。

二、针对外观和外形的改装 1、改装外观 加装空气动力套件(俗称大包围),通常包含进气格栅、车侧扰流板(侧裙)、后包围及后扰流板(尾翼)等部件。

2、改造制动系统 改装制动盘等。

3、调整悬架 明显降低或升高车身悬架。

4、改装轮胎 更换轮胎规格,从窄胎换成长胎,如换成跑车胎;安装尺寸更大更宽明显与车身不协调的轮胎等。

针对上述非法改装行为,《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五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相关技术数据的,将被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款500元。

三、更改车身颜色 未向车管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擅自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五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将面临200元罚款。

四、合法改装的情形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十六条规定:存在以下情形,在不影响安全和车辆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无需办理变更登记: 1.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2.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3.增加车内装饰。

对于查获的车辆若属于上述改装项目,将不被认定为非法改装违法行为。

五、排气声浪噪音扰民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发出巨大声响,制造噪音扰民的,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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