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三家企业因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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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三家企业因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被查处

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警示教育效果,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违规违法行为,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近日,大连市应急局公布3起安全生产严格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1 大连某铸造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案

2026年4月23日,大连市应急局执法人员对大连某铸造有限公司实施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一个突出问题:等离子切割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资格便上岗作业。该公司此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大连市应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及《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相关规定,对该公司相关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罚,责令其限期改正,处罚款2万元。

案例2 大连某钢木制品有限公司旅顺分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案

2026年4月23日,大连市旅顺口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大连某钢木制品有限公司旅顺分公司实施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一个问题:电焊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接受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便上岗作业。该公司此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大连市旅顺口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及《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相关规定,对该公司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限期改正,处罚款1万元。

案例3 大连某玻璃建材经营主体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案

2026年5月5日,大连市沙河口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玻璃建材经营主体装修施工现场实施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一个问题:现场从事电焊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接受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电焊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上岗作业。该单位此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大连市沙河口区应急管理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及《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相关规定,对该单位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限期改正,处罚款0.5万元。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肖崟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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