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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受财物1.98亿余元 周家斌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来源:搜狐新闻
非法收受财物1.98亿余元 周家斌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2026年6月29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桂林市委原书记周家斌受贿案的一审公开宣判。法院最终决定,以受贿罪判处周家斌无期徒刑,政治权利被终身剥夺,个人全部财产予以没收;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尚有不足部分将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发现,从2009年到2024年,周家斌利用在多个职务上的便利,包括南宁市委常委、副市长,北海市委副书记、市长,桂林市委副书记、市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以及桂林市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位,为一些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涉及工程承揽、资金拨付和职务晋升等方面。为此,他收受了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总计折合人民币1.98亿余元。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周家斌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金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特别重大的损失,必须依法严惩。不过,考虑到他有着重大立功表现,到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了许多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表现出了认罪悔罪的态度,并且积极退还了赃款赃物,大部分涉案款物已经追缴完毕,因此依法可以对他从轻处理。法院最终作出了上述判决。

据了解,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6年3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向法庭展示了相关证据,周家斌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证据质证,控辩双方在法院主持下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周家斌在最后陈述时表示了认罪悔罪。庭审有4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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