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坟爷”林耀昌旧案追诉案一审宣判:犯聚众斗殴罪,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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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坟爷”林耀昌旧案追诉案一审宣判:犯聚众斗殴罪,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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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耀昌受审 资料图

林耀昌因触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及骗取贷款罪,在广东曾遭受过两次判决刑罚。2023年,旧案重新提起追诉程序,林耀昌被警方再次刑事拘留,随后被提起公诉。2026年6月29日,根据澎湃新闻获取的相关渠道判决书显示,近日惠州市惠城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林耀昌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庭审期间,检方提出指控,指出林耀昌纠集他人持械聚众斗殴,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应依据聚众斗殴罪及寻衅滋事罪追究其法律责任。检方提出的犯罪事实大多发生在十余年前。林耀昌对此辩称自己没有聚众斗殴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林耀昌的辩护团队表示,对于聚众斗殴罪的认定没有异议,但对于寻衅滋事罪的指控不成立。

惠州市惠城区法院在一审中认为,根据案件中的证据足以认定林耀昌作为酒店经营者,曾指使他人实施聚众斗殴行为。关于公诉机关对林耀昌寻衅滋事罪的指控,该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已过,依法应终止审理。

林耀昌此前两次被判刑经历

澎湃新闻早前报道,林耀昌曾是汕尾市和陆丰市两级人大代表,事件发生前担任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墓的负责人。自2009年始,当地村民林键国开始实名举报林耀昌,指出其在未获得用地许可的状况下,大量改动土地用途,非法占用88.13亩林地,毁坏农用地,先后违规建设5164个墓穴。林耀昌为逃避罪行,向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贿送现金20万元。事件见诸媒体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林耀昌因此被称为“坟爷”。

2016年11月17日,东莞中院对林耀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行贿罪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林耀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

在林耀昌服刑期间,林键国的举报行动未停止。2017年9月20日,林耀昌刑满释放。当天,他被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涉嫌骗取贷款罪的名义刑事拘留。

2019年10月,汕尾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贷款诈骗罪名,判处林耀昌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其违法所得五千九百七十三万元,返还给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林耀昌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法院随后撤销该判决,并将案件发回汕尾市中院重新审理。2023年4月,汕尾中院作出重审判决,认定林耀昌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因聚众斗殴罪再次获判五年

2023年10月,因旧案追诉程序启动,林耀昌被陆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25年7月,惠州市惠城区检察院对林耀昌等7人提起公诉。2026年4月,案件在一审阶段于惠州市惠城区法院开庭审理。

一审过程中,检方指控称,林耀昌纠集他人持械聚众斗殴,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应当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聚众斗殴的犯罪事实,检方指控的具体情况是:2008年1月4日23时许,曾某临、黄某生等人酒后前往原陆丰市华诚酒店一楼大堂滋事,引起大堂内一块白色洗花玻璃瓶碎在地上,进而导致酒店方面与曾某临、黄某生及后到的袁某斌等人引发肢体冲突,结果曾某临、黄某生、袁某斌被控制在酒店内。酒店老板林耀昌在了解到情况后赶赴现场,并致电召集社会人员吴某淮与同案人陈某长带人前来支援。之后,吴某淮等人骑乘摩托车、携带木棍等器具赶至酒店。双方在交涉无果后,袁某斌走出包厢准备离开酒店,李某畅见状便上前对袁某斌身后用力一拉,致使袁某斌摔倒,进一步引发双方人员的肢体冲突。期间,卢某治接到电话得知袁某斌被打,与卢某一同赶往现场,也被林耀昌召集的吴某淮、李某畅等人围殴。

经鉴定,卢某损伤程度属于轻伤,曾某临、黄某生、袁某斌、卢某治、邹某、田某兴的损伤程度均属于轻微伤。经认定,华诚酒店被毁坏的白色洗花玻璃屏在2008年1月7日的价值为2400元。2008年4月10日,林耀昌方面一次性赔偿卢某、卢某治住院治疗费等共计7万元,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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