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有人民财讯的报道,苏宁易购当天公布的消息称,公司和子公司苏宁国际提起的与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已经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在此次纠纷案中,法院裁决万达集团需要支付拖欠的剩余资金以及延期付款所造成的损失。根据法院的判决内容,万达集团必须在判决正式生效后的十天内,将拖欠的剩余资金17.47亿元支付给苏宁易购,另外还需要承担从2024年2月26日到2026年2月13日这段时间内的延期付款损失,计算方式为按一年期LPR的1.5倍来计算。
苏宁易购一审胜诉 万达集团被判支付17.47亿元
来源:搜狐新闻 分类: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