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特饮称“老板不喝自家产品”传闻系恶意捏造,张雪也呼吁停止造谣,律师:造谣者面临三重严惩

来源:搜狐新闻 分类:头条
东鹏特饮称“老板不喝自家产品”传闻系恶意捏造,张雪也呼吁停止造谣,律师:造谣者面临三重严惩

极目新闻记者邓波发现,近来网上流传不少东鹏特饮老板在饭局里不碰自家产品的视频片段。这些视频被曝光后,东鹏饮料股价连日下跌。6月26日收市时,东鹏饮料A股报出110.90元,当天股价跌1.62%,市值缩水13亿元,总市值来到814亿元。相关视频截图 6月27日18时30分,东鹏特饮官方账号发表声明,声明说:“所谓饭局视频全是胡编乱造,毫无事实根据,这样的虚假信息误导了消费者和投资者,也毁了我司名声。公司已经收集好证据,正准备向公安机关报案,将继续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27日晚上,由东鹏特饮赞助的张雪机车创始人张雪也录了视频反驳,她喊话“请立刻停止造谣”。视频里,张雪解释说:“这个梗是我邀请蒋总(东鹏饮料集团联席总裁蒋薇薇)喝东鹏饮料时闹出来的,我是当事人,当时问的是‘你有没有喝过别人花钱买的东鹏’。结果吃瓜群众竟然把矛头对准我了。” 东鹏特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网上流传的视频片段来自今年4月16日,当时东鹏特饮到访张雪机车位于重庆的总部,双方正式宣布合作关系要更进一步。现场活动里,东鹏特饮创始人林木勤因为工作原因没到场,而视频里那个男人也不是他。

6月28日,极目新闻记者上网搜索,发现尽管东鹏特饮和张雪都出面澄清,部分视频被处理掉了,但还有一些账号在发“东鹏特饮创始人都不敢喝,你们还敢喝吗”之类的帖子。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指出,要是查明造谣属实,造谣者触犯了多层级法律,要负民事和行政双重责任,情况严重要构成刑事犯罪。依照《民法典》规定,公司作为法人应该享有名誉权,造谣者编造饭局虚构创始人言论来贬低品牌,是名誉侵权行为,必须删掉视频、公开认错并赔偿维权成本;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造成了公共秩序混乱,可能得蹲拘留或者交罚款;如果是竞争对手恶意破坏,就可以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市场监管部门能罚十万到五百万元;满足一定条件就要触犯《刑法》里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最高判两年刑期或拘役,还要罚款。

赵良善强调,一旦谣言让企业重大商业名誉受损,造谣者将面临更重的民事赔偿、最严厉的行政处分以及刑事追究的三重惩罚。刑事层面,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款,如果谣言导致企业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五十万元、渠道大面积解约或股价剧烈变动,犯罪情节将加重处罚,像批量水军、反反复复造谣、借机赚钱那么厉害的情况,法院会判处最重刑罚;民事层面,法院可以完全支持市值损失赔偿、渠道修复费用、公证费和律师费等所有支出,恶意诋毁还可能获得惩罚性赔偿;行政层面,散布谣言将重罚,能判十天拘留并罚款一千元,同业诋毁直接罚百万到五百万元,造谣账号会被永久封掉并列入网络失信名单,要是无视赔偿判决,还会被列为失信人、高消费会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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