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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城时评】有偿“伴漂”何以出现在景区?

来源:丹巴新文网

7月31日凌晨时分,贵州省贵定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体育局)发布了一份情况通报。通报内容涉及2026年7月30日,“大风新闻”披露的贵定县洛北河“伴漂服务”相关情况。针对报道反映的内容,该局表明了高度重视的态度,已经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展开了调查。调查进展和结果将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同时对该局表达了对社会各界及媒体朋友关心与监督的感谢。

在此之前,根据媒体报道,近期有多名网友反映,在贵定县洛北河(通天河)漂流项目当中,景区存在着所谓的“伴漂服务”,这种服务被指可能涉嫌违规,甚至有网友戏称为“商务漂流”。记者联系景区工作人员进行了解释,得知洛北河漂流景区确实存在“伴漂业务”。工作人员明确表示,1988元的项目包含牵手、抱抱、亲亲等服务,而其他服务内容则可以与“伴漂女子”详细沟通。

1988元的项目究竟包含了怎样的“伴漂服务”?这样的价格明显超出了正常服务的范畴。而一句“可以牵手、抱抱、亲亲”,更是令人想象空间巨大。尽管报道中没有详细说明具体服务内容,但仍可推断出两种可能:一种是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另一种则是打擦边球,提供软色情服务。无论哪种情形,都违背了公共道德和秩序,涉嫌违法违规。

服务行业有其不可触碰的底线,所有服务都必须在规范范围内进行。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娱乐场所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同时也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该行为创造条件。这一条款是直接判定有偿陪侍行为违法的法律依据。服务行业通常强调顾客至上的原则,一些服务处于违法与合法的边缘地带,外界往往难以准确识别。从一般常识来看,1988元的项目必然含有不单纯的内容,否则也不会有消费者愿意支付这样的费用。

洛北河漂流景区“伴漂服务”最引人深思的,并非是它涉嫌提供有偿陪侍服务,而是这样的服务竟然出现在景区,并且毫不隐讳地进行了公开宣传。景区官方网站使用美女图片进行宣传,工作人员甚至暗示“后续服务可以协商”,几乎把“擦边”二字公开展示,不禁让人思考:现在的景区在服务上是否已经到了这种程度?

景区作为对所有人开放的公共场所,包括未成年人,因此在服务定位上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和道德界限。

正如有评论所指出,“文旅创新不是搞软色情”。当前,文旅行业的内卷化现象日益严重,传统的坐等消费者上门的模式已难以适应市场竞争。在经营压力下,一些景区推出新项目,提供创新服务,比如沉浸式体验、NPC陪玩等,但创新绝不能跨越规则和法律的红线。有偿“伴漂”或许能在短期内吸引人气和流量,但从长远来看,最终会损害景区的声誉和口碑。

7月31日,“洛北通天河漂流”账号发布了一份严正声明,宣称网传的擦边“伴漂”并非景区官方项目,而是由贵定洛水音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私自推出,并表示将依法追责。未出事时一切正常,一旦有人举报,就迅速将责任推给第三方公司,这或许暴露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实际上,即便将景区服务项目外包给第三方公司,景区仍负有监管责任,不能假装清白无辜。

开屏新闻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责任编辑 何丹

责任校对 李鸿睿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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