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秦珍子 制图/李晗 张鲁沙(实习生)
国以义为利
古人常言,国家以道义为根本。关于“义利之辨”,这始终是中国思想史上的焦点,“以义为利”则是先贤们始终坚守的理念。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生存发展皆离不开“利”。但古人特别强调,利与义应当统一,认为利的真正内涵是与义相辅相成,务求利与义的和谐共存,切不可为追求小利而损害大义,影响整体。按照这种思路,政府对待民众,不与民争利;国家与国家相处,不会只顾自身利益;应当尽力寻求兼顾各方、互利共赢的局面。
A State Should Regard Righteousness as a Benefit
从古至今,一个国家应当视道义为根本利益。正因利益常被视为个人私利,可能会带来不正当之果,所以“义利之辨”在中国哲学史上始终是热门话题。坚持将道义作为最重要的利益,这是古代哲学家们共同信奉的原则。国家和个人要生存,都离不开利益。但古人十分看重利与义的融合,认为只有与义相结合,利益才能真正实现,二者需要和谐相处。切莫因为追求利益而损害道义。据此,政府不应与百姓争夺利益,国家与国家交往,也不应只图谋本国利益。务必追求共同帮助、共同利益、保持平衡、实现共赢。
引例
“利者,义之和也。”(《周易·文言》)
(真正的利益,便是义与利的和谐。)
Benefit is a combination of righteousness and interests. (The Book of Changes)
秦珍子 李晗 张鲁沙(实习生)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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