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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我国第一次严打,总计3年,到底枪毙了多少罪犯?

来源:丹巴新文网
1983年我国第一次严打,总计3年,到底枪毙了多少罪犯?

1983年夏天,中国大地处处都是紧张肃穆的气氛。

审判大会的横幅在阳光下飘扬,体育场挤满了密密麻麻的人群,士兵们手持武器,法官的声音透过高音喇叭传遍全城。

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八个字被念出时,全场先是陷入沉寂,接着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掌声。

这不是电影镜头,而是中国真实发生过的事情,这就是“1983年的严打”。

回过头看,那场持续三年、波及全国的严打行动,不仅大大改善了当时的社会风气,还彻底改变了中国的治安状况和司法实践。

为什么要进行严打?

要明白1983年为何严打,为何力度这么大,需要先回到那个特殊的历史时期。

1970年代末期,随着上山下乡运动的结束,超过两千万人返回城市。

他们中的很多人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没有前途。

工厂不愿意接纳,街道也管不了,一大群年轻人在街上闲逛,打架斗殴、小偷小摸成了常态。

更严重的是,当时改革开放的门户刚刚打开,西方的电影和书籍随之而来。

《加里森敢死队》里的枪战、《追捕》里的逃亡,让那些迷茫的年轻人看到了另一种“活法”。

他们开始模仿暴力、崇拜暴力,拉帮结派,渐渐演变成有组织、有武器的犯罪团伙。

这些行为,当时严重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活,已经到了非严厉打击不可的地步。

不仅如此,高犯罪率也让人震惊。

数据显示,1979年全国刑事立案超过五十万起,到1981年已经增长到八十九万多起。

恶性案件频发,比如1983年内蒙古的“6·16”特大凶杀案,“东北二王”持枪杀人案等,都造成了极大的社会恐慌。

关于内蒙古“6·16”特大凶杀案的详情,文史君在《1983年,内蒙古“牙克石特大案件”,17名女知青为活命主动脱衣迎合(上)》《1983年,内蒙古“牙克石特大案件”,17名女知青为活命主动脱衣迎合(下)》等文章中有过介绍,感兴趣的读者可以搜索这些标题进行阅读。

正因为如此,1983年7月,邓小平直接决定:必须严打,从重从快!

1983年8月,中国出台了《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一场前无古人的严打风暴席卷全国。

文件中的措辞非常严厉,明确要求:

“在三年内组织三次战役,依法逮捕大批刑事犯罪分子,判刑一大批,劳教一大批,注销城市户口一大批,并且处决一批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犯罪分子。”

当时为了配合严打,国家还紧急决定,将死刑案件的上诉期从十天缩短为三天,严重犯罪分子可以不受刑事诉讼法期限限制,快速审判、快速执行。

更让人震惊的是,死刑核准权被下放到基层法院。

原本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现在县级法院就能判决。

公检法三家不再分开办公,而是联合办公、联合办案。抓到人,三家聚在一起商量个罪名,直接宣判。

效率之高,令人瞠目结舌。文献记载,有案件从一审判决到二审驳回,再到押赴刑场,全程只用了三天。

那么,当时枪毙了多少人?

这么严厉而疯狂的严打,当时枪毙了多少罪犯?这可能是很多人都想知道的答案。

但是,官方从未完整公布过三年的总数。

不过,有一份权威文献留了关键数字,从中我们可以了解部分情况。

据1984年10月31日的一份内部报告显示:

“在第一战役中,法院判决八十六万一千人,其中判处死刑的二十四万人,这是1950年镇反运动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集中打击。”

要知道这还只是第一次阶段严打的数据,按照计划,还将进行第二和第三次,最终持续了三年。

不过,综合多种史料,也汇总出了一个数据:

从1983年8月到1987年1月,先后进行的三大战役,共打掉犯罪团伙十九万七千个;抓获团伙成员八十六万人以上;破获新旧案件一百六十多万起。

另外,抓捕犯罪分子一百七十七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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