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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婚礼43天后28岁女子与男友因电子烟发生矛盾,持刀将男友捅死

来源:丹巴新文网
举行婚礼43天后28岁女子与男友因电子烟发生矛盾,持刀将男友捅死

一段只持续了43天的婚姻生活,因电子烟的争执演变成一幕无法挽回的惨剧。日前,山东聊城中院对这起情侣冲突致死案作出一审判决,28岁的女教师刘某因持刀伤害男友张某致死,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8月3日,从刘某母亲处得知,她已选择提起上诉。

一审判决书里记叙,1997年出生的刘某是聊城人,从事小学美术教学工作。2024年,她经人介绍与张某相识相恋。到了2025年10月,两人举行结婚仪式开始同居,原本打算在圣诞节或者元旦正式登记结婚。

悲剧发生在2025年12月12日傍晚,刘某、张某与朋友聚餐,张某饮用了大量白酒。聚餐结束后回家,刘某停放电动车时发现男友正在使用电子烟,上前试图收走,却被张某推开。刘某感到生气,独自先回了家。不久后,张某吸完电子烟回到家中,在门口与刘某发生争执,并推了刘某几下。两人开始扭打起来,之后刘某打电话给男友的母亲,挂断电话后再次与张某争吵。刘某进入厨房拿起平底锅,砸向站在客厅的张某头部,张某抓住刘某衣领将她推到厨房,并将其按在操作台上。刘某从刀架上取下一把水果刀,张某见状立刻松手后退,在推搡混乱中,刘某用刀捅刺了男友的左胸部两处。

目睹男友胸口大量鲜血,刘某顿时慌乱,马上拨打119和120求助,并脱下衣服按压伤口。在前往医院的路上,她拨打了110报警。到案后,刘某供述了用刀刺伤张某的犯罪事实。法医鉴定显示,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25.8mg/100ml,因左胸两处刀伤导致心脏破裂,经抢救无效去世。刘某则受了轻微伤。

案件审理期间,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刘某提起公诉。检察院指出,案发后刘某主动报警并如实交代了情况,构成自首,建议判处其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被害人张某的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刘某被判处死刑,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68万余元。

法庭上,刘某及其律师坚持认为无罪,主张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刘某表示,事发时张某将她按在墙和操作台上掐着脖子并打脸,自己是在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拿刀自救。律师则强调,男女之间力量差距明显,张某醉酒后持续使用暴力,包括殴打、掐颈、掌掴,属于严重行凶,刘某持刀反抗是被逼无奈的自保行为,符合特殊防卫情形,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对此,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认为,刘某是导致矛盾升级的主要责任人。第一次冲突平息后,刘某用平底锅攻击张某头部,有意激化矛盾,伤人的意图很明确;而且,刘某到案后刻意隐瞒冲突的细节,推卸责任,不应被认定为自首,请求法院判处她死刑。

法院经过仔细审理,全面还原了案件的全过程:当晚首次肢体冲突后,刘某并未冷静下来,而是打电话给家人随后再次质问张某,并拿起平底锅砸向张某头部。张某被砸后情绪失控,将刘某推到厨房并按在操作台上,但发现刘某有刀后立刻松手退开,没有继续侵害。在双方后续的拉扯中,刘某用刀刺了张某的左胸两处。看到张某大量出血,刘某立即慌乱地施救并报警。

在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上,即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法院的判断是否定的。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是生活琐事引发的连续冲突,两次升级间隔非常短,应当进行全面评估。虽然双方存在身高体重的差异,但刘某只受了轻微伤,这说明张某的打斗行为相对克制。而且,在张某停止侵害并退开后,刘某仍主动持刀伤人,其行为属于故意伤害。同时,法院认定刘某没有杀人的主观意图,事后积极施救、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了案情,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山东聊城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依法赔偿被害人家属医疗费、丧葬费共计56324.99元,驳回其他民事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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