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市龙华区司法局主导的《龙华“执”播》专项执法行动再度展开行动,通过现场直播的形态,让公众得以深度体验“沉浸式”的执法检查过程。
本期节目里,《龙华“执”播》的执法团队进入辖区内的多家旅行社,以暑期旅游市场为核查对象,展开了细致的专项执法检查。整个执法流程全程进行了直播,将执法情况完全置于公众视线之下,从而为市民带来了一次深入的旅游法律法规教育实践。活动现场还特别邀请了深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以及区人大代表参与,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
聚焦暑期旅游的热点问题,精确锁定五大检查核心
随着暑期旅游市场的逐步升温,出境游成为了不少市民的选择。但与此同时,“不合理低价游”、“无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未安排领队在境外全程陪同”、“强制购物”以及“虚假宣传”等不良现象也渐渐显现。
此次的检查工作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核心方面进行:首先是对经营资质与证照管理的核查,包括检查许可证的摆放位置以及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情况;其次是确认旅游合同是否按照标准签订,并且包含法定的必备条款;再者是核实导游和出境领队是否持有相关证件并全程陪同;第四方面是检查业务档案是否保存了两年,以及供应商的资质是否合规;最后是对旅行社责任险与场所消防设施的到位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的阐述如下,“要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登记,需要具备固定的场所、必要的设施设备、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以及相应管理人员和导游。我们对于旅行社的合法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其核心目的在于保护游客的生命安全。”在暑假期间,龙华区已经依据法律处理了多起无证经营出境业务、未安排领队全程陪同以及虚假宣传误导游客的案件,这一次的检查也将重点排查这些违法行为。
使用扫码技术实现企业进入全程记录,保证执法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执法人员来到位于龙华街道清华社区的一家旅行社,进入企业内部后,执法人员首先亮明了身份并告知了执法的目的,严格执行了“扫码入企”的登记制度,以此来实现执法行为的全程可追溯、可评价。
在实地检查阶段,执法人员逐一检查了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关键证照的悬挂情况以及经营范围的合规性。执法人员特别指出,依照《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旅行社应将相关证照和营业执照一同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位置,且旅行社的经营业务范围不得超出营业执照和业务许可的范围。如果经营出境业务却未能取得相应的许可,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进行严肃处理。
确保合同规范、导游持证、档案妥善保存,严格把控每一个环节
在合同审核环节,执法人员随机选出了两份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同时,还检查了旅行社过去两年内旅游合同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档案保存情况,并确认其符合保存要求。
执法人员着重提醒,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五个方面:逐一核实法定的14项必备条款;明确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的具体标准与费用;重点关注合同解除或变更的条件以及通知期限;核对旅行社责任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情况;合理规定押金或保证金的金额、用途及退还规则,并要求提供盖章的收据或发票。
针对出境游领队的问题,执法人员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明确指出,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时,必须安排领队全程陪同。如果没有落实这一要求,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况严重者甚至可能被吊销经营许可证。龙华区已处理了多起这类案件,希望广大旅行社能够引以为戒。
在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检查环节,执法人员说明,依据《旅行社条例》,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此外,旅行社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等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相应的接待服务能力。同时,执法人员还对企业的消防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任何违规现象。
总结执法态度,强调服务质量
在检查的总结部分,执法人员表示该旅行社的合规经营工作基本符合要求,后续将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作为存档资料。同时,龙华区对于暑期旅游市场的各种乱象持零容忍态度,一旦查实将依法进行快速而严格的处理。同时,也提醒广大游客选择有出境业务资质的正规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不要轻信超低价、零团费等过于吸引人的宣传口号。
小贴士
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载明下列事项:”
据了解,《龙华“执”播》作为龙华区首档“直播式”执法节目,自2022年启动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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