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业项目土地使用权续期操作标准在上海出台。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近期公布《上海市工商业项目土地使用权续期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此项新规是落实中央部署于2024年7月二十届三中全会和2026年3月“十五五”规划《纲要》要求的重要实践,这两份文件分别强调要制定工商业用地使用权延期和到期后续期政策,并完善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法律法规。
新《指导意见》覆盖所有非居住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包括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办公、教育、科技、文化等类别。
崔霁,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指出此规定打破了以往仅针对工业和商业用地续期的局限,将科教研发、商办楼宇以及文体旅设施等非居住用地全部纳入,有效缓解了存量非居住用地的续期期待。
《指导意见》根据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划分续期项目为到期续期和提前续期:
到期续期主要针对剩余年期不足三年的工商业建设用地。但依法收回的土地或综合绩效评估为C、D类的产业用地则不适用。提前续期则面向剩余年期未超过原出让年限一半、经营状况良好且经政府部门认定的优质项目。
续期土地的年限确定遵循原出让剩余年限与续期出让(租赁)年限之和不超过该用途法定最高年限的原则,即工业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其他类用地仍为50年。
对一般产业类工业用地,通常采用弹性年期制度重新出让,期限为20年,特殊重大产业项目可获最高50年出让年限。以租赁方式续期的,最多20年。
土地使用权人可按需申请续期年限,但一般不少于5年,特殊如REITs发行等情形则视情况而定。
续期土地价格不得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由各区规划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经集体决策后确定。
崔霁称,政策设定70%的基准价格底线,并通过“绩效与地价挂钩”机制提供额外优惠,旨在减轻优质企业的土地使用成本。同时强调要结合区域实例建立相关规则,合理考虑商业、办公用地的区域土地价格和融资状况,以及工业、仓储、研发等用地的综合绩效等因素,以防范潜在国有资产流失和金融风险。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