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篡改历史,日本右翼否定战后定论祸患不断

来源:丹巴新文网

历史不容任意翻篇,过去的错误会铸就一个国家的信誉记录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告无条件投降,那场侵略战争到此告一段落。但从法律角度真正为战争收尾的,是八十前年的东京审判。这是以法律和正义为武器,对日本军国主义侵略罪行的全面清算,也奠定了战后和平秩序的重要法理基础。可如今,某些日本右翼分子仍处心积虑为侵略历史翻案,企图通过否定东京审判的历史结论,挣脱战后国际秩序的束缚,为“再军事化”铺平道路。要应对这股危险的逆流,重申东京审判的法律价值、坚守不可篡改的历史正义,就成了一种必然选择,用以阻止日本军国主义的复活,维护亚洲乃至世界的和平。

1946年5月3日,根据日本投降安排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正式开庭。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国际刑事审判,集结了11个国家的司法力量,持续两年半时间,累计开庭818次,传唤419名证人出庭,核实各类证据4336件,最终形成了近5万页的英文庭审记录。

法庭凭借确凿证据和严谨的法律程序,依法认定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严重违反国际法,同时揭露其在亚洲各国犯下的种种罪行,判处东条英机等25名甲级战犯应有的刑罚。东京审判落实了《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要求,反映了战胜国和受害国共同的意志,践行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牢牢守护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成果。

东京审判在塑造战后国际秩序方面具有无可替代的价值。它以国际法明确:策划、发动、实施侵略战争属于国际犯罪,相关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形成了关于“侵略战争罪”“反人道罪”“个人为战争罪行负责”等概念的国际法律共识,这些概念在国际法理论与实践上都具有重要意义;庭审材料详细记录了从上世纪20年代末到战败投降,日本统治者策划实施对外侵略的过程及其犯下的种种罪行,构成了一份体量庞大的权威史料,持续向世界敲响历史的警钟。

接受东京审判的判决,是战后日本重新踏入国际社会的重要法理前提。东京审判不仅仅是追究既往的罪行,更在于为战后日本重塑发展道路、摆脱军国主义体制、走上和平发展道路提供了根本规范。审判以法律形式确认,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实施战争暴行必须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以及后来生效的日本“和平宪法”共同构成战后日本走和平道路的制度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东京审判为日本划出了一条重新出发的底线:与军国主义切割,才能赢得国际社会的认可;坚持和平主义,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期稳定发展。

但日本某些右翼分子一直试图抹去,甚至彻底抹掉这条底线。从战后初期的隐晦质疑,到上世纪80年代借“战后政治总决算”之机公开翻案,再到90年代之后否定东京审判的思潮渗透进政治、思想、学术、教育、文化等各个领域,其变化轨迹清晰可见。有学者指出,日本右翼政客否定东京审判主要提出了三种论调:一是宣称审判只是“胜者对败者的裁决”;二是称审判适用了“事后法”,相关罪名在当时并不存在;三是把正视侵略历史说成是“自虐史观”。这些论调无非是为侵略历史翻案找借口。

所谓“胜者对败者的裁决”,实际上是刻意变换是非界限。这场由11个国家联合开展、以一系列国际法文件为依据的正义审判,绝非单一国家的强权判决。东京审判彰显的是正义方的胜利,其法律价值早已超越了胜负的较量,成为全人类共同遵守的国际法准则。

所谓“事后法”,无非是想否定审判的合法性以便逃避历史罪责。《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明确赋予了法庭的审判权,其判决对日本具有国际法律约束力。日本在《日本投降书》中承诺会忠实履行1945年《波茨坦公告》,而《波茨坦公告》又重申了1943年《开罗宣言》的法律效力,三者形成一个完整的法理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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