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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破坏也被罚!驴友高频误区,法官一次性讲清楚

来源:丹巴新文网
零破坏也被罚!驴友高频误区,法官一次性讲清楚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零破坏也要受罚?揭秘驴友常犯的生态法律误区,法官现场点破

对山野徒步充满向往的朋友们注意了!许多驴友心驰神往大熊猫国家公园的壮丽风光,却往往忽略了其中可能触及的法律红线。

8月15日正值全国生态日,《生态环境法典》次日将正式生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携手封面新闻报道的“法官来了”项目,走进大熊猫国家公园荥经片区,从龙苍沟入口“貊貊空间”科普馆到法官工作站,法官们细致为公众普及法律知识。

现场直击

四川雅安荥经县森林覆盖率高达80.3%,既是野生大熊猫的重要繁衍地,也是大熊猫国家公园的南向入口。目前,区域内已知存有28只野生大熊猫在此定居生活。

当日清晨,大熊猫国家公园荥经管护站工作人员张冬玲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李旭,共同带领网友们探访“貊貊空间”科普馆。团队一边学习区域内珍稀动植物分布情况,一边结合展示的栖息地实景,通过案例分析让法律条文变得具体易懂。

在单位面积物种分布图前,张冬玲向众人介绍片区收录在册的野生保护动植物名录。李旭分析指出,近五年审理的案件中,涉及野生动物的案件占比最高。法官强调:“很多违法者都存在认知偏差,误以为偶尔捕捉几只野生鸟类、采集少许野生兰草无足轻重。但若对象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植物,哪怕仅有单只或单株,同样构成刑事犯罪。违法者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需支付高额生态补偿费用。”

为优化跨区域生态司法协作,依托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设立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专司四川片区七市州二十个区县的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落实统一审判尺度。此外,四川法院借助法官工作站与巡回审判点,联合公园管理处、林业机构常态化开展巡山法治宣传,从源头上遏制生态侵权行为。

当天,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法官方云与荥经管护站巡护员毛军,在9号界碑处开展实地法律宣讲。“界碑是大熊猫国家公园的进入警示标志,公园内部还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毛军解释道。2026年1月1日,《国家公园法》施行后,这两类区域将实施差异化管理,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任何人为活动。两人沿途结合步道状况,用真实案例警示游客,切勿盲目跟从网络徒步推荐路线。方云提及,曾有五名驴友擅闯未开放山林,期间一人不幸失足坠落身亡,同行者作出人道赔偿,涉事者更受行政处分。

热点问题集中问答

直播过程中,网友热议的焦点问题由法院法官解答。成都环境资源法庭法官张燕和荥经法院法官张伟分别说明:

大熊猫国家公园哪些区域可进入、哪些绝对禁止?

国内对国家公园采取严格分区制度,划分为核心保护区与一般控制区。核心保护区全面禁止无关人类活动。除法定保护、科研、监测、应急救援活动外,严禁一切人类行为——包括未经批准的进入、游览、露营、探险、摄影等。一般控制区也非随便出入,仅在划定特定范围内允许科普、生态旅游等活动。成都周边的彭州铁瓦殿、九峰山未开发区,都江堰赵公山西线无人区、龙池未开放区,大邑西岭雪山无人区等地,均属禁止擅自进入区域。

有市民辩称“未破坏植被、未伤害动物,只是观赏风景”不构成违法行为,此观点是否准确?

该说法明显错误。法律惩处的是“未经许可进入”的行为本身,而非关注实际破坏程度。例如今年5月,汶川两人深夜翻越栏杆闯入卧龙邓生沟管控区,虽快速撤离且未造成破坏,仍根据《国家公园法》被罚1100元。处罚依据正是“擅自进入”这一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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