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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方面“带娃指南”助你做个好父母

来源:丹巴新文网

《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9月1日起施行

12方面“育儿攻略”助力成为优秀家长

8月14日午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办专场新闻发布会,公布新出台的《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下文简称《条例》)。作为四川首部专门针对家庭教育进行规范的地方性法规,这标志着家庭育儿这件牵动无数家庭的核心事务,从此拥有法律保障。

《条例》共计30个条文,内容包含家庭义务、政府推动、社会协作等,从9月1日起正式执行。

家事入法 家长若失职将受监管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进步,传统家庭教育模式和理念已难以满足多样化家庭结构的个性化需求,“重生轻养、养而不教、教之不当”的现象在不同程度上依然存在。

实施《条例》后,不好好抚养子女将不再是隐私问题,而是需要监管、有法律依据的公共事务。

《条例》设定了明确红线:禁止因性别、身体条件、智力等因素歧视未成年人,禁止实施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禁止允许或强迫未成年人结婚,禁止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更有强制性约束的是,若父母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或怠于承担家庭教育责任,抑或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用人单位以及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劝阻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十二项内容“攻略”指引家长科学育儿

如何才能成为合格家长?《条例》以上位法为基础,结合四川实际情况,从思想观念、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安全防护、劳动意识、网络使用、性别教育、生态文明、习惯养成等十二个方面,为家长们提供全面“指引”。

比如,《条例》明确指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保障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快,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还特别强调要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认识两性关系,开展性别平等、性安全及性健康的教育。

此外,《条例》还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劳动观念,参与力所能及的劳动,提升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塑造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同时,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条例》的通过,意味着四川千万家长将在法律框架内,获得官方“育儿攻略”。

鼓励融入村规民约 全社会共担育儿责任

养育孩子、守护孩子,不仅是父母的本分,亦是全社会共同的任务。《条例》在社会协作层面有显著创新——鼓励居委会、村委会将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建设良好家风、关爱未成年人等内容写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

这一举措让“依法育儿”从法律条文转化为社区邻里、田间地头的可感知、可遵循的行为准则。

新闻发布会上,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杨卉表示,下一步四川将以“送法进万家·家教伴成长”为活动主题,全面开展“七进”活动,包含进家庭、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新兴领域、进机关。积极运用网络和远程教育方式,使优质资源覆盖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实现家庭教育线上线下均衡发展。

同时,针对学生欺凌、家庭暴力、性侵害等社会难题,《条例》要求教育、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卫生健康、妇联等部门构建联动机制,为遭遇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抚慰、法律援助、司法救济、社会帮扶、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对家庭教育严重缺失、功能失效的家庭,则建立预警及救济机制。

不做“甩手掌柜” 学校需建立常态化走访制度

在发挥学校指导服务作用方面,《条例》明确,中小学及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教师培训体系,建立常态化家访机制,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方式,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及实践活动。特别要关注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指导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家庭教育责任。

就政府保障而言,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将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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