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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涉及高血压、糖尿病等,首次遴选158个基层病种“同病同付”,在一个统筹区内,基层病种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执行相同支付标准

来源:丹巴新文网
国家医保局:涉及高血压、糖尿病等,首次遴选158个基层病种“同病同付”,在一个统筹区内,基层病种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执行相同支付标准

央视新闻客户端发布的消息是,国家医保局透露即将公布的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里,设立了一项新制度。国家会选定158个基层病种,推行“同病同付”的原则。根据这项原则,在一个统筹区域内,基层病种不论在哪个等级的医院,支付标准都保持一致。

所谓基层病种,就是适合在二级及以下医院接收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以及部分慢性病,这些医院必须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成熟的诊疗技术。

“同病同付”是基层病种的核心。这表示同一病种在同一统筹区内,不论医院等级如何,支付标准都一样。

从病种构成来看,这次的31个DRG基层病种中,内科病种有27个,手术操作类病种4个。内科病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呼吸系统感染、颈腰背疾病、冠心病等常见病症。手术操作类病种则选定了阑尾切除术、腹股沟疝手术、肛周手术、骨科固定装置去除术,这些都是技术成熟且基层医院具备开展条件的手术。

在DIP(按病种分值付费)方面,涉及的127个病种里,内科病种有97个,手术操作类有30个。这些病种涵盖了呼吸、消化、循环、泌尿、骨骼肌肉等多个系统的常见病。

此次公布的基层病种并非强制执行清单,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基层病种“同病同付”的设置,目的是让支付标准更贴合不同级别医院的功能定位。基层病种更多是医保支付管理的工具,并不意味着诊疗权限的变更。医院收不收、怎么收,属于诊疗自主范畴,不会因为病种是否属于基层病种而改变。参保群众选择在哪个医院就医,也是个人选择权,同样不会受到基层病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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