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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乐山大佛前游泳,自拍发上网!当地回应

来源:丹巴新文网
有人在乐山大佛前游泳,自拍发上网!当地回应

近日,有人在四川乐山大佛前江中游泳漂流的视频在网上引起了热议。消息传出后(8月19日),南都N视频记者联系了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了解到当地将敦促大佛景区加大巡查力度。

视频截图内容显示

社交平台上近来屡次出现大佛前江中游泳漂流的影像资料,部分视频页下方还附有提示:“此类举动存有风险,切勿效仿。”

8月19日,大佛景区服务热线人员透露,已计划向主管单位反映此事。大佛景区海事部门工作人员在接受南都记者问询时言明,航道禁止游泳和漂流。

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对南都记者指出,在岷江等水域进行游泳漂流活动,既妨碍航道畅通,也会危及自身安全。目前,他们已将通知大佛景区海事处提升日常巡查的频次。负责人还提及,尽管近年来行业管理部门采取了部分措施,例如封堵一些沿岸的下水口,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现阶段还只能依靠宣传教育,进行劝导撤离。”

该负责人透露,尽管景区海事处配备了监控设备,但往往等到工作人员抵达现场,当事人早已离开,因此监管确实存在挑战。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在2024年9月公布的信息显示,为保障乐山大佛景区水上航道的安全,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大佛景区海事处、大佛景区公安分局以及绿心街道派出所,对在景区水域违规拍摄、游泳的当事人展开了走访法制宣传。通过实施高频率的日常督导和巡查,有效遏制了擅自闯入游船航道的游泳行为。整治行动期间,共计部署执法人员6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6台次,执法船只13艘次,成功劝离违规游泳者106人次。

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划定并标注了禁止游泳的范围。

南都记者经查询确认,2026年1月,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颁布通告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非经许可,不得在岷江一桥至乌尤寺码头下游、以及斑竹湾大件码头上游至肖公嘴三江汇合区等水域游泳。对违规行为,将依照《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进行处理,由管理单位实施批评教育,并处以100元至300元不等的罚款;若该行为触犯治安管理法规或构成刑事犯罪,将依法移交给公安机关或司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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