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逝者的房贷谁来管?法院判定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

来源:丹巴新文网

生前未立遗嘱,法定继承人又放弃了继承,那么逝者留下的遗产和40余万未还房贷该由谁处理?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华容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例,判决指定华容县民政局(以下简称“县民政局”)担任逝者的遗产管理人。此案是该县首例由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的判决。

案件情况是这样的:95后刘某是华容县人,2020年,他向当地某银行贷款49万元买了一套县城的房产,并用该房产作为抵押。2023年,刘某去世后,未能按期还清贷款本息。刘某的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024年11月被某银行告上华容法院,要求他们偿还贷款本金47万余元及相应利息、罚息。但在审理中,刘某的父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法院最终以遗产管理人未确定为由驳回了银行的诉讼请求。为了执行债权,某银行随后向华容法院申请指定县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民法典规定,如果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都放弃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负责此案的法官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主要工作是确认刘某的所有法定继承人是否都放弃继承。

华容法院收到申请后,法官立刻前往刘某户籍所在村开展实地调查。法官表示:“我们花了三天时间,核实了刘某的户籍信息、婚姻状况、家庭成员及亲属关系等,还询问了邻居和村干部。案件属于特别程序,时间紧、工作量大,我们得格外小心,避免遗漏。”调查发现,刘某生前未婚无子女,父母、祖母和外祖父母是法定继承人。由于去世时还有房贷未还,所有法定继承人都不愿接手房产和债务,均表示放弃继承,并在调查材料上签字。这下,华容法院确认已无适格自然人能担任遗产管理人,而村委会和民政部门成了兜底选择。

遗产管理人制度规定,如果是农村居民,应由生前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但本案中银行申请指定县民政局。法官解释:“考虑到刘某留下的房产在县城,县民政局在遗产管理、资源调配、法律专业性和执行权威性上更有优势,处理房产更便捷顺畅。”

初闻此判决,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感到不安。为了打消他们的顾虑,办案期间,法院与县民政局沟通了三次。第一次阐明指定原因,后两次则就后续履职提出具体建议和法律提示。张法官举例说,法院特别强调了以下几点:处置房产前要先公告,一般不少于60天;要保护遗产,比如定期清理修缮房屋;要清理遗产并制作清单。明确了这些,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心里踏实多了——他们只是遗产管理人,不是清债人,只需在遗产范围内偿还生前债务。

今年5月判决生效后,县民政局正在公示相关情况。下一步,计划拍卖或变卖刘某的房产,所得价款在扣除管理费用后,优先清偿生前债务,其中包括对某银行的40余万房贷。清偿后若有剩余,将交由刘某生前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

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