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迎来近二十年来力度最强的修订,9月20日起正式实施。提取条件由六项增加到九项,10万亿规模的公积金池料将迎来增量,覆盖1.76亿缴纳人员
文|《财经》记者 邹碧颖
编辑|王静仪
今后,个人对自住房进行装修、支付物业开销,皆可动用住房公积金;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及个体经营者这类非固定职业者,能够自主选择参与公积金体系;公积金的存贷利率交由国务院掌握……最近,触及约1.8亿人利益的公积金政策经历了一次关键性调整。
8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简称为《决定》)对外公布,计划于9月20日生效。
这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自2002年、2019年实施小幅调整之后,近二十年最大的一次系统性更新。国盛证券研究显示,此举有助于释放沉淀资金、降低居民住宅相关支出、促进装修及物业管理消费,亦能提升居民购置房产、租住与住房翻新的能力。
《决定》共计二十条,修订内容触及公积金提取范围、缴费管理以及风险防控等层面。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披露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数据,至2024年底,全国公积金账户余额达到约10.93万亿元,相当于2025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的大约一半;全国范围内有529万个公积金缴纳单位,缴纳人数上浮至约1.76亿。
司法部与住建部相关负责人在回应询问时提及,国内房地产市场形态与就业结构的转变,使公众住房需求从单纯求存转向追求品质,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对公积金使用管理提出新挑战;灵活就业人员的激增,要求相应扩大公积金制度的覆盖范围。
租房居住、房屋装修、缴纳物业费等情形纳入公积金提取范畴
此项制度修订持续久远。
自2026年6月起,住建部着手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展开公众意见收集;7月31日,《决定》草案获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8月10日完成正式签署,历时两个月完成从意见征收到法规正式颁布的全过程。
住建部在征询修订意见时明确,此次修订包含四项核心内容:一是从“购房”“租房”增至“修房”“养房”,使资金用途趋于多元;二是将广泛灵活就业人群纳入制度纳入视野;三是促进互认互贷与数字化进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四是 强化风险管理,制止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
首先,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范围得到拓宽,不只保留于购房、退休等情形。修订中新增针对自住房装修、缴纳住宅物业费,以及“国务院认可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作为补充条款,为今后进一步拓宽用途预留空间。修订后,公积金可提取情形从原先的六点升级为九点。
2019年修订的版本指出,“房租占家庭工资收入比例超出规定标准的”,可提取公积金。多数城市施行的是“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5%—20%”的门槛,这种做法在操作层面令大量低收入租房者被排除在外。此次新规直接撤销了这一限定条件。
其次,关注灵活就业人员,促进公积金覆盖面扩展。《决定》新增“个体工商户、非标准工时员工及其他灵活工种人员,有权自愿缴存公积金,并依据规定享受相应政策扶持”。这意味着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和自由工作者,在法规层面具备“缴纳公积金”的合法身份。
这些人员过去常被排除在公积金体系之外,此次立法为他们朝购房、租房等环节获取制度性支持打开了通路,但由于是“自愿参与”,具体开户程序、缴存数额上下限仍需依赖各城市配套措施,实际覆盖面的拓展会是一个逐步过程。《决定》规定,详细方案由设区的市级以上行政单位制定。例如单位缴纳部分由谁承担,诸多问题仍待后续细则来具体执行。
再次,提高管理服务水准。简化职工申请提取流程,将公积金贷款审批期从原本的15天缩为10天;推动整合公积金缴存记录等信息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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