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瓦房店政府网2026年8月20日发布了《大连瓦房店“9·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责任调查报告》。2023年9月3日21时50分左右,在许蔡线由北向南的16KM+100M路段(瓦房店市赵屯乡胜利村李屯路段),发生了一起较大交通事故,导致3人丧生,1人受伤。
事发当夜21时29分左右,辽B58J2*号牌轻型栏板货车沿李贾线由东向西行驶至许蔡线路口(瓦房店市赵屯乡胜利村李屯路口)右转时,由于车厢内苹果未捆扎紧实,多个装苹果的塑料箱掉落至对向车道。刘某武将货车停在路边,他与闫某玲、温某海、李某玲四人进入行车道捡拾苹果(刘某武与李某玲系夫妻,此前二人均在货车内,闫某玲和温某海受雇于刘某武,后抵达现场)。21时50分左右,佟某坤驾驶辽CJ998*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辽CE34*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沿许蔡线由北向南行驶至该路口,撞上在行车道内的刘某武、闫某玲、温某海、李某玲,导致刘某武、闫某玲、温某海当场死亡,李某玲受伤,车辆受损。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佟某坤驾驶超载17.6%的重型拖挂车(超载17.6%),夜间未确保安全,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刘某武驾驶超载66.7%的轻型货车(超载66.7%),货物未捆扎,散落在路上,且捡拾时未设警示标志,对事故负有次要责任。
佟某坤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针对瓦房店市赵屯乡人民政府、瓦房店市交通警察大队公职人员的履职问题,建议瓦房店市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处理。关于鞍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否履职不足,建议由鞍山纪委监委作出相应处理。
肇事重型半挂车属鞍山润丽达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成立不久,且刚从注册地迁至郊区新址,是一处有四间平房和较大停车场的院落。2023年9月5日现场调查时,法人孟某凤表示公司正在建立安全制度,相关规章未上墙公示,驾驶人安全培训只口头进行,且未签署安全承诺书,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按属地管理,建议鞍山市铁东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鞍山润丽达运输有限公司处以行政处罚,并将结果告知瓦房店市“9.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责任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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