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县公安局、湟源县文体旅游局于8月20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严禁擅自进入湟源县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登山探险活动的通告》。据通告内容,近些日子,湟源县域内的华石山因为其在自然风光上独有的魅力,引来了众多游客和户外爱好者前往登山、徒步以及探险。然而,华石山属于未开发的区域,它的山体非常陡峭,沟壑也很深,海拔落差巨大。加上高原气候变化快,而且区域内有野兽出没,山岭中多处存在通信信号盲区,没有游览步道、安全防护、应急救援以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很容易发生迷路、失温、坠崖、滑坡、失联等安全事故。通告中还明确提到,如果有人违反这一通告,擅自进入华石山等未开发的管控区域,或者违规组织相关活动,并且不听从劝阻管理,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相关部门将会追究单位及个人的法律责任。另外,如果有人擅自进入上述区域遇到危险求助,那么所产生的搜救、交通、物资、医疗等全部救援费用,将由当事人及活动组织者全额承担,而人身、财产相关的风险损失也将由参与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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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擅自进入湟源县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登山探险活动的通告》
近期,湟源县域内的华石山因为其独特的自然风光,吸引了不少游客、户外爱好者前往登山、徒步、探险。但需要注意的是,华石山是一个未开发区域,山体陡峭、沟壑纵横、海拔落差大,且高原气候多变,区域内还有野兽出没。山岭内多处存在通信信号盲区,没有游览步道、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备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很容易发生迷路、失温、坠崖、滑坡、失联等安全事故。同时,该区域的生态环境也非常脆弱,如果违规进入,可能会造成植被破坏、垃圾污染等生态问题。为了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湟源高原的生态环境,规范户外出行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规范各类户外行为
1. 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擅自进入我县未开发未开放的高山、峡谷、林区、草原、生态红线区、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开展登山、徒步、穿越、露营、野炊等各类户外活动。
2. 严禁旅行社、户外俱乐部、民间团体、私家领队、导游组织、推介、带队前往未开发区域开展登山探险活动;严禁私自招揽游客、违规带路、收费引导人员进入管控区域。
3. 严禁私自开辟山野路径、损毁植被、丢弃垃圾,从事破坏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行为。
二、强化安全出行风险防范
广大游客及户外爱好者需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分清游玩与探险,不要盲目跟风前往网红野路线。出行前要密切关注气象、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选择丹噶尔古城、日月山等正规对外开放的景区开展游览活动。华石山没有旅游接待条件,不具备登山游览的基础,请大家不要擅自前往,以免发生意外。
三、明确法律责任与风险自担
如果有人违反本通告,擅自进入华石山等未开发的管控区域,或者违规组织相关活动,并且拒绝服从劝阻管理,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单位及个人的法律责任。另外,如果有人擅自进入上述区域遇到危险求助,所产生的搜救、交通、物资、医疗等全部救援费用,将由当事人及活动组织者全额承担,人身、财产相关风险损失由参与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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